卫生部医疗预防司关于在结核病院工作的人员患结核病不算职业病的意见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2 13:07:11   浏览:8475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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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疗预防司关于在结核病院工作的人员患结核病不算职业病的意见

卫生部医疗预防司


卫生部医疗预防司关于在结核病院工作的人员患结核病不算职业病的意见
卫生部医疗预防司



全总劳动保险部:
最近我们接到一些来信,询问在结核病院工作的人员感染结核病后可否按职业病处理的问题。我们认为结核病是一种慢性传染病,各个部门,各种工作性质的人员都有患结核病的可能。不是因从事某种职业而引起的。因此,我们没有把结核病列入职业病名单。
结核病防治机构以及医院中结核病科的工作人员,接触结核病人的机会比较多,如果与其他工作人员及一般居民来比较是容易感染的,但从卫生人员来说就有所不同,因为他们掌握了卫生科学技术,他们对于结核病有丰富的预防知识。因此他们是可以控制结核病的传染。同时政府对在
结核病防治机构以及其他烈性传染病等机构中,对经常与病人接触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营养津贴,帮助他们增加营养,加强抵抗力,预防疾病的传染。
另一方面,各单位的领导必须明确预防为主的观点,采取严格的预防措施,建立各种制度加以保证,作好消毒隔离和宣传教育(对工作人员和病人),这样就可以避免传染。事实上不少隔离消毒工作做得好的结核病防治机构,其工作人员的发病率较社会上的人发病率为低。如天津第一
结核病防治院1949—1953年5年中观察该院129名工作人员仅有5名发生肺结核,其发病率为1.1%(该院的观察登在中华结核病科杂志1954年第三号194页上)。由此看来,在医疗机构中贯彻预防为主的防病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杜绝或减少结核病的传染




195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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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兰察布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察哈尔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乌兰察布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Ο一Ο年十月十一日

乌兰察布市老年人优待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以及全国老龄工委等21个部门《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05〕46号),参照各盟市的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的公民,不分性别、职业、民族、宗教信仰均属优待对象,并发给《乌兰察布市老年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持《优待证》享受本办法规定及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优惠待遇。

第二条 辖区内火车站,汽车站的候车室应设置老年人专用座席,车上应设置一定数量的老年席。乘火车,长途汽车可优先购票入站。

第三条 游览市区各公园、古迹、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活动场所,一律减免门票。

第四条 老年人就医优先,市内各大医院根据本院的实际,对贫困老年人适当减免医药费。

第五条 公共场所凭老年证,免费存放电动车,自行车。

第六条 各法院、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应根据老年人的经济状况进行法律援助,诉讼费适当减免。

第七条 60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先享受社会救助。

第八条 本市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享受本市规定的高龄老人健康长寿补贴,所需资金由老龄办负责核发。

第九条 非本市常住户口的外阜老年人,来我市观光旅游,探亲访友等,持当地政府或老龄机构的老年优待证,可享受二、三、四、五、六条规定的优惠待遇。本市外出的老年人,凭老年优待证,执行外出地规定的老年政策。

第十条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老年优待办法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指导各旗县市区老龄工作机构,做好老年优待证的发放工作。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优待证》发放的具体事宜,由市老龄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办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二0一0年十月一日实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1998年4月7日  证监发字[1998]50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大连铁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已经我

会证监发字[1998]49号文批准,请你所按照我会证监发字[1996]169和423号文

的有关要求,组织好此次股票发行工作。本次发行要先验资后配号,对申购资金到

位情况要认真查实,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

按企业存款利率计息(3天)部分归发行公司所有,其余部分存入交易所设置的专户。

发行申购后1个工作日内,请你所将发行情况反馈表传真至我会发行部;7个工作日

内,请将发行申购、冻结资金和认购中签明细的磁盘报至我会。未按时上报有关发

行资料的发行公司不予安排上市。